近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邢台市继续实施“博硕引进计划”,面向全国各市、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拔一批博硕人才。
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就业条件(一)聘用对象
博士候选人为国内普通高校和海外全日制博士候选人。
硕士选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留学申请时须获得学校颁发的全额或半额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 机构名单见附件1)。 博硕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2)资格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
2.市属高校、医院引进博士、硕士,在高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院不超过45周岁;在院校和医院工作的“一流大学”为A类院校建设和海外归国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在高校和医院“一流大学”工作,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高校“一流学科”的硕士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 企业引进博士学位人才的年龄由企业自行确定。 3.符合岗位设置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正在被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查。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欺诈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已在邢台市(含县市)工作,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5.录用后,与所选职位构成相对回避关系。 6.在当前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服务年限内。 7.有法律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专业需求2019年引进博士人才具体岗位和数量见附件2。
三。相关治疗(1)工作待遇。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 引进后第一个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数限制。 有就业经历的博硕人才,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单位职数情况,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比照引进前职务情况安排相应职务。(2)经济待遇。
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邢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 不买房,不住人才公寓,有房租补贴,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缴费年限不超过5年。 市属院校、医院、国有企业在市级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另加待遇。(三)其他优惠待遇。
引进的博硕人才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详情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资料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