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韩国留学所需的相关材料时,存款证明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材料。很多同学在准备这项材料时还不太清楚,比如存款证明的要求细则具体有哪些,所以小编为大家整理韩国留学签证存款证明要求的具体细则。 各领馆对于韩国签证存款证明有着不同的要求。 北京大使馆 管辖区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 重要细则: 1、大于标准录取书上标识的金额; 2、并且是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30天内签发的存款证明 上海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 重要细则: 1、大于标准录取书上标识的金额(美金对人民币换算按照1:7计算); 2、并且是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30天内签发的存款证明,如果是定期存款证明,可以放宽为6个月内开具。 西安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重要细则: 1、大于标准录取书上标识的金额; 2、并且是以签证申请日为基准3个月内签发的存款证明。 成都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重要细则: 1、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如学业不足一年时,冻结至学业结束;超过一年时,冻结1年); 2、学校所在地在首都圈(首尔、仁川、京畿道):20000美金(RMB14万)冻结一年存款证明; 3、学校所在地在非首都圈:18000美金(RMB12.6万)冻结一年存款证明同时需要最近30天内开具 广州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 重要细则: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日期:原则上需提交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开具的存款证明。(如仍在存款冻结期限内,最多承认6个月内开具的存款证明) -冻结期间:3个月以上 *首都圈(相当于20,000美元),非首都圈(相当于18,000美元)为基准的经济能力证明(学费及生活费) 沈阳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重要细则: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存款证明-申请日基准30天内签发,存折,奖学金证明材料,流水账明细等) -首尔及周围相当20,000美金 -非首尔,周围相当18,000美元 青岛总领事馆 管辖区域:山东省(特殊情况期间暂管河南省) 重要细则: 1、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也就是说大于标准录取书上的金额即可。开具时间没有明确要求。 2、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