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业务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现场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缴费部分并入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一、申请条件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未满15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变更国籍、外国人出境的并清算后,即可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
2、加工程序及材料
用人单位预约社保中心或分中心综合业务号码,携带所需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清算减员业务和一次性养老金领取业务。 裁员业务与一次性养老金领取业务可以同时办理,也可以先办理,一次性养老金发放业务在裁员后期办理。
(一)参保人转往国外(港澳台)、出境、港澳台人申请清算、死亡后清算所需材料:
清算减持业务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障参保人员减免表》(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
转为外国国籍时,您需要提供:
(1)被保险人外籍证明复印件(如护照)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
(三)《参保人员转外籍清算申请表》(加盖公章)
转往港澳台地区,需提供:
《转港澳台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存款清算申请表》
外国人出境并办理出境手续时,需提供:
《参保员工(外国人)出境清算申请表》(加盖公章)
港澳台人士申请清算需提供:
《参保职工(港澳台)个人账户存款清算申请表》(加盖公章)
在职职工死亡后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死亡证明(以下材料任选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居民死亡丧葬证明》; 《北京市医学死亡证明》; 乡、镇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死亡日期、火化日期,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二)相关材料未注明死者身份证号码的,单位须补充说明情况(加盖公章)
办理一次性养老金领取业务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增长表》(加盖公章)
2、《养老保险待遇月表外给付明细》(表16附表)(加盖公章)
3、《北京市社保一次性领取通关单》(前台发放)
(二)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一次性清算
清算减持业务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障参保人员减免表》(加盖公章)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一次性领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办理一次性养老金领取业务所需材料:
1、《北京市养老保险月缴费明细》(附表16)(加盖公章)
2、《北京市社保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前台发放)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进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组织职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业务公告”-“报告报告下载”– —选择需要下载的表格。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收缴清算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由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前台办理时出具清算及减持业务。 参保单位核实无误后,办理一次性养老金待遇申请手续。
3.目前,因公死亡个人账户清算(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可网上办理: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申报业务管理”/“因公死亡个人账户清算”办理业务。业务申报成功后,可点击下载“个人账户结算表PDF文件”。
3、申请地点及是否网上取号
1、一次性清算人员减少业务
(一)申请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三、四楼社保“一站式服务”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江泰路5号15号楼B座3层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楼
(2)是否在线取号?
是的。 您需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的“综合业务”号码进行网上预约。
2. 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一)申请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社保中心三、四楼社保“一站式服务”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双井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6楼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酒仙桥分中心
地址:朝阳区江泰路5号15号楼B座3层
(2)是否在线取号?
是的。 您需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的“综合业务”号码进行网上预约。
4. 办公时间
全月(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